欢迎来到".商标"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在地址栏输入"管理机构.商标"即可访问本站

服务热线:400-628-112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通报的34件官方标志初步纳入保护的公告(第552号)

来源:管理机构日期:2023-12-01


为履行我国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现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于2023年9月30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34件官方标志初步纳入保护。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于上述标志纳入保护如有异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有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提出,并随附证据说明理由。


上述标志与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提出异议,并随附证据说明理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注明:官方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62086534

特此公告。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