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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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程序的启动、进行和指定专家组的流程《政策规则》订明程序的启动、进行和指定作出裁决的专家组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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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费用所有因行政专家组裁决相关争议所产生的费用将根据 《政策规则》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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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我方的在行政程序中的立场我方没有并且将来也不会参与行政专家组裁决程序的管理或实施。另外,我方也不会为行政专家组作出的任何裁决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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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救济方式 投诉人依据某程序可获得的救济方式应限于要求注销你方的注册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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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通知和公布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应通知我方和互易由行政专家组针对你方通过我方所注册的域名所作出的所有裁决。依据本政策作出的所有裁决的全文都将发布到互联网上公布,除非行政专家组在例外情况下决定修改其裁决中的部分内容。